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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2009年选调生,已工作两年,能否报两年基层工作经历的公务员岗位?以什么身份报名?


2011-03-29 10:58
山东公务员考试网的回复 山东公务员考试网的回复
你好,2011年山东省选调生招考简章(http://www.sdgkw.org/2011/0325/9545.html
 一、选调范围和数量
  1、选调范围。全国普通高校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海外高校2011年全日制应届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优秀毕业生(定向培养生、委托培养生除外)。不限生源,不限户籍。
  2、选调数量。根据我省基层干部队伍建设需要,全省选调700名。各市和各系统选调计划详见附件1第一章。

  二、选调条件
  1、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品行端正,遵守纪律,威信较高;志愿到基层工作,服从组织安排。
  2、基础知识扎实,学习成绩优良,同时获得相应学制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组织协调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较强,有发展潜力。
  报考法检系统须取得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证书,不限专业。
  3、学生干部中的共产党员(含预备党员)。其中,少数民族毕业生、报考法检系统毕业生可放宽为主要学生干部或共产党员(含预备党员)。入党时间截至2011年2月28日。
  4、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满18周岁(1993年4月11日以前出生)。同时,大学本科生24周岁以下(1987年4月1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27周岁以下(1984年4月1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30周岁以下(1981年4月11日以后出生)。学制5年以上的毕业生,以学制4年为基数,学制每增加1年相应放宽1岁。
  5、身心健康,符合录用公务员的体检标准。报考公安系统的,须符合录用人民警察的要求。
  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人员,不能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人员,曾被开除公职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公务员主管部门认定有考试作弊等行为且不得报考公务员人员;
  (2)在校期间受过院系级以上单位处分人员;
  (3)按正常学制未能同时获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人员;
  (4)由于个人原因未能在《党章》规定的时间内转为正式共产党员或由于个人原因延长预备期超过1年的人员;
  (5)现役军人;
  (6)具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公务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选调条件说明见附件1第二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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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3-30 1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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