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地方站: 临沂 日照 潍坊 烟台 东营 枣庄 青岛 济南 更多
您的当前位置:山东公务员考试网 >> 山东公务员考试 >> 公务员

2021年烟台专项招录安全生产领域公务员报考指南

发布:2021-04-09 19:05:14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2021年烟台专项招录安全生产领域公务员报考指南已公布,报考人员需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报名时间为2021年4月13日9:00至4月15日16:00,主要测试政治理论和专业知识,以及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专业知识解决工作中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和综合协调能力等。笔试满分为100分。笔试时间为2021年4月25日上午。考点设置在烟台市。考试不指定用书,有需要的考生可参考2022年山东公务员考试教程复习。山东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整理如下:

2021年度烟台市专项招录安全生产领域公务员报考指南

  一、关于报考条件

  1.本次招录中的应回避亲属关系指的是什么?

  参照《公务员回避规定(试行)》,应回避的亲属关系是指:⑴夫妻关系;⑵直系血亲关系,包括祖父母、外祖父母、父母、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⑶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包括伯叔姑舅姨、兄弟姐妹、堂兄弟姐妹、表兄弟姐妹、侄子女、甥子女;⑷近姻亲关系,包括配偶的父母、配偶的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子女的配偶及子女配偶的父母、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配偶。

  2.招录职位所要求的专业应如何理解?

  招录职位在大学专科、大学本科、研究生3个高等学历教育层次分别明确了对报考者的专业要求,一般报考者符合一个高等学历教育层次的专业要求,即可报考该职位。招录职位另有规定的,须从其规定。其中,职位专业要求为不限的,即报考者在该学历教育层次的任何专业均符合要求;专业要求为学科大类、门类的,即该大类、门类所包含的专业和一级学科均符合要求;专业要求为类、一级学科的,即该类、一级学科所包含的专业和一级学科各方向领域均符合要求。

  2021年国内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应届毕业生依据于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的普通高等学历教育学历(学位)及相应专业报考。

  招录职位的专业要求,主要参考教育部制定的现行高等教育专业目录设置,以报考者所获国家承认的学历教育证书上注明的专业为准。其中,报考者在普通全日制高等学历教育阶段取得国家承认的辅修专业证书、双学位证书的,可与相应的毕业证书配合使用,依据辅修专业证书、双学位证书注明的专业报考。

  报考者在报名时应如实填写学历证书上的专业名称。其中,招录职位对专业方向领域有要求,学历证书的专业名称不能体现专业方向领域的,则应当补充填写专业方向领域,并在面试前资格审查时提供相应证明。

  3.本次招录中的有效居民身份证指的是什么?

  有效居民身份证包括有效期限内的居民身份证和临时居民身份证。请考生妥善保管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过期或丢失的,请务必在考前及时到公安机关换领或补办。

  4.报考者在报名时符合报考条件,但在报考过程中,自身条件发生变化,不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应如何处理?

  资格审查贯穿公务员招录全过程。报考者一旦出现被其他机关录用为公务员、被取消学历学位等不具备录用条件的情形,报考者应如实向招录机关报告情况,并停止报考行为,招录机关不再将其列为面试、体检、考察或拟录用人选。

  二、关于填写报名信息

  1.填写报名信息时应当注意什么?

  报名时,报考者要认真阅读网上报名系统有关要求和诚信承诺书,提交的报名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能够体现报考职位的要求。电子版照片须为近期免冠彩色证件照,并且与面试前资格审查时提供的照片为同一底版。因提交报名申请材料不准确、不完整、不符合要求,影响网上报名的,由报考者本人承担相应后果。报考者的申请材料、信息不实或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网上报名系统的表项中未能涵盖职位所要求的报考资格条件的,应在“备注栏”中如实填写。未在“备注栏”中注明的,视为不符合相应条件。

  家庭成员及其主要社会关系,必须填写姓名、工作单位及职务。学习和工作经历,必须从高中阶段开始填写,待业经历也须填写,个人经历时间不得间断。学生兼职和社会实践不填写。

  报名初始阶段人数较少,资格审核速度较快,报名最后阶段尤其是最后1天报名集中,届时资格审核速度将有所下降。建议考生合理安排报名时间,根据本人的专业、意愿和职业规划等尽早报名,尽量在网速较快的环境报名,尽量避免后期集中报名,以免错失报名机会。

  2.资格初审通过后报名信息能否修改?

  报名期间,只有两类报名信息经报考的招录机关同意后可以修改,分别是姓名中的错别字或身份证号中的个别错误数字。报考者更改报名信息时,须出示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向招录机关提交书面《报名信息更改申请》。只有身份证号与报名信息库中的身份证号一致时,才可以修改姓名中明显的错别字;只有姓名与报名信息库中的姓名一致时,才可以修改身份证号有个别出入的数字。对同意更改报名信息的,招录机关应于同意报考者更改报名信息后1日内,向公务员主管部门出具书面信函(附相关材料),由考试机构统一修改。逾期不办理报考者信息更改手续。

  报考者的其他报名信息,一经招录机关资格初审通过,一律不得修改。

  3.未通过资格初审的报名信息能否修改?

  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在报名截止时间以前可以更改、补充报名信息,也可以申请改报其他职位。其中,招录机关要求补充信息的,应当及时完整地补充报名信息。报名截止时间后不能更改、补充报名信息,也不能申请改报其他职位。

  三、关于资格审查

  1.报考期间,资格审查工作由谁负责?

  报考期间的资格审查工作由招录机关负责。

  2.资格初审的时间有规定吗?

  资格初审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4月16日16︰00。请报考者务必及时查询报名资格初审状态,关于招录职位资格条件、资格审查、体检、考察、公示等相关事宜,主动咨询各招录机关,咨询电话请在招录职位表中查询。

  3.什么是职位改报?

  为保障广大考生的报考权利,对于报考取消录用计划职位的报考者,考试机构将在规定时间内组织改报本次专项招录烟台市各招录机关的其他职位。改报只进行一次,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次改报。

  请有关报考者在报名审核通过后,保持联系方式畅通。

  四、关于面试

  1.如何确定参加面试人选?

  面试人选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招录职位录用计划的3倍,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笔试人员中依次确定。笔试合格人数未达到录用计划3倍的职位,确定现有的笔试合格人员为面试人选;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的,笔试成绩并列人员同时确定为面试人选。

  2.如何领取面试通知书?

  面试人选要保持通讯畅通,根据招录机关通知,在指定时间地点提交有关材料参加资格审查,领取面试通知书,确认参加面试。在资格审查过程中,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不符合招录职位要求、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以及未按指定时间、地点参加现场资格审查的,招录机关将终止其录用程序。

  在规定时间内,因终止录用程序出现面试人选未达到规定比例的,由招录机关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面试人选。

  特别提醒:递补面试人选,由招录机关在指定的时间内通过电话方式告知递补人员。报考人员在整个报考期间须保持通讯畅通,通讯方式如有变化,应当及时联系招录机关变更联系电话,以免错失机会。

  3.领取面试通知书需要提供哪些资格审查材料?

  面试人选须向招录机关提交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录用公务员报名登记表》、《报考公务员诚信承诺书》、笔试准考证、学历(学位)证和职位条件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以及3张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彩色照片。

  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的应届毕业生,应提交学生证和所在学校出具的就业推荐表或就业协议书(指已与用人单位签约的大学生)等证明材料。

  4.什么时间、地点进行面试?

  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见领取的面试通知书。考生应认真阅读面试通知单,了解面试纪律要求,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面试。未按规定要求参加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五、关于体检和考察

  1.哪些项目在当日或当场进行复检?

  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场复检。

  2.对体检结果有疑义的,如何提出复检申请?

  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体检实施机关负责安排考生复检。体检实施机关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决定是否进行复检。复检只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3.考察时需要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吗?

  录用考察是对考生资格条件认定核实的关键环节,需要对考生进行资格复审。录用考察阶段资格复审,主要是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与真实经历背景相一致、是否真实合法有效、是否存在弄虚作假行为,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

  六、办理报到手续

  新录用公务员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携带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材料办理报到手续。应届毕业生应当取得报考职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

  七、关于违纪违规报考者的处理

  1.对违纪违规行为将如何处理?

  在本次招录中,报考者有违反报考规则和管理规定行为的,将由公务员主管部门、招录机关或者考试机构按照管理权限采取纠正、批评教育、答卷不予评阅、当科考试成绩为零分、终止录用程序等方式进行现场处置或者事后处置。

  报考者有隐瞒真实信息、弄虚作假、考试作弊、扰乱考试秩序等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情节较轻的,由公务员主管部门给予考试成绩无效、取消资格等处理;情节严重的,给予5年内限制报考的处理;情节特别严重的,给予终身限制报考的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有关国家机关依法处理。

  上述情况公务员主管部门、招录机关或者考试机构将视情向考生所在单位(学校)通报。

  2.《刑法》对于考试作弊有哪些规定?

  《刑法修正案(九)》在第二百八十四条规定:“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为他人实施前款犯罪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为实施考试作弊行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试题、答案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就办理此类刑事案件适用法律的若干问题作出了具体解释,自2019年9月4日起施行。

  考生和其他人员违反《刑法修正案(九)》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八、关于《2021年度烟台市专项招录安全生产领域公务员报考指南》的适用范围

  《2021年度烟台市专项招录安全生产领域公务员报考指南》仅适用于2021年烟台市专项招录安全生产领域公务员工作。

  其他未尽事宜,参照《2021年度烟台市各级机关招录公务员公告》执行,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研究处理。

  相关文章2021年烟台专项招录安全生产领域公务员简章(64人)

\
  为了满足各位考生的需求,我们建立了一个山东省考交流群”,群号:963409865 戳此一键加群 ❤2019年山东公务员考 ,备考路上不孤单!除了方便大家交流之外,我们还会定期整理一些历年省考的经典题目来测试一下大家复习的效果如何!相信在这样一个有学习氛围的交流群里,你们都能够获得或多或少的进步!
 
\

点击分享此信息:
RSS Tags
返回网页顶部
http://www.sdgkw.org/ All Rights Reserved 苏ICP备11038242号-5
(任何引用或转载本站内容及样式须注明版权)X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