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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枣庄薛城区各镇街招聘党建助理员简章(50人)

发布:2021-03-05 20:57:08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2021年枣庄薛城区各镇街招聘党建助理员简章(50人)已发布,网上报名时间:2021年3月13日9:00-3月14日16:00,笔试时间:2021年3月20日9:00—11:00。笔试考一科,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综合写作,公共基础知识主要包括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乡村振兴战略、农村政策、时事政治、农村基层党建等内容。山东公务员考试网现转载如下:

2021年薛城区各镇街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党建助理员简章

  为全面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吸引优秀人才扎根农村、服务基层,不断充实村级后备力量,结合我区实际,现就2021年薛城区各镇街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农村党建助理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岗位

  2021年薛城区各镇街计划招聘农村党建助理员50人,具体要求详见《2021年薛城区各镇街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农村党建助理员计划表》(附件1)。

  (二)招聘人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3、中共正式党员(2021年3月4日<含>前预备党员按期转正);

  4、热爱农村工作,志愿长期扎根基层一线、投身乡村振兴、服务农民群众;

  5、有履职尽责所需要的政策理论水平,熟悉党的基本知识,有较强的发现、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品行端正,服务意识强,身体健康;

  6、年龄在34周岁及以下(1987年3月4日以后出生);

  7、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且需在2021年3月4日(含)前取得相应学历证书;

  8、具有枣庄市薛城区户籍(拥有枣庄市薛城区陶庄镇、邹坞镇、临城街道、常庄街道、沙沟镇、周营镇、新城街道所辖村<社区>户籍),且需在2021年3月4日(含)前取得;

  9、委托培养、定向培养的高校毕业生,需提供委托或定向培养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已参加工作的报考人员需提供现工作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10、具有以下情形者不能参加应聘:①现役军人;②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③未满最低服务期限人员;④被依法剥夺政治权利人员;⑤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⑥涉黑涉恶涉“村霸”人员;⑦参加组织非法宗族宗教活动的人员;⑧受过党纪、政纪处分且在影响期内的人员;⑨有失信行为被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人员;⑩法律法规规定不能参加招聘的其他情形人员。

  11、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取得高级工、预备技师职业资格的高级技校或技师学院全日制毕业生,可分别按照全日制高职(大专)、本科毕业生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二、报名时间和方式

  (一)报名时间和方式

  采取网上报名、网上资格初审、网上报名确认的方式进行。

  网上报名时间:2021年3月13日9:00-3月14日16:00

  网上审查及报名查询时间:2021年3月13日11:00-3月15日12:00

  报名方式:本次招聘只接受网上报名。

  报名网址:枣庄市薛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网址www.xuecheng.gov.cn)。

  应聘人员登陆报名网站,认真阅读招聘简章,如实填报、提交个人信息资料,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件必须一致,且须在报名时上传照片(1寸近期免冠照片,JPG格式,文件大小不超过30K)、《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PDF)(该报告可通过http//www.chsi.com.cn获得)、海外留学人员将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扫描件,以及身份证、岗位要求的学历证书、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等扫描件或照片电子版(JPG格式,文件大小不超过100K)。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应聘人员报名时应按照规定流程和时限,尽早完成各环节操作,因“压哨报名”而影响资格初审结果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负责。

  (二)网上资格初审

  网上资格初审时间:2021年3月13日11:00-3月15日12:00

  招聘主管部门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节假日不休息),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资格初审。应聘人员在资格待审核期内多次登陆填报应聘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待审核期为2小时,自完成提交报名信息算起。报名截止后,不受待审核期限制,可直接进行审核。初审通过,报名信息不能更改。应聘人员不得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没有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时间截止前可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三)报名确认

  网上资格初审通过人员需进行网上报名确认。网上报名确认后,方为报名成功;未按期进行确认的,视为放弃报名。

  三、考试内容和方法

  本次考试采取先笔试后面试的方式进行,应聘人员的考试总成绩按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计算。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采用百分制,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根据应聘人数和考试情况确定。

  (一)笔试

  笔试时间:2021年3月20日9:00—11:00

  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准考证打印时间:2021年3月18日9:00—3月20日9:30

  下载准考证时一并下载《2021年薛城区各镇街道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农村党建助理员报名登记表》和《应聘人员诚信承诺书》(参加面试时使用)。

  应聘人员参加笔试时须携带《准考证》、有效期内身份证(与报名时一致)进入考场。

  笔试考一科,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综合写作,公共基础知识主要包括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乡村振兴战略、农村政策、时事政治、农村基层党建等内容。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照招聘岗位职数1:3比例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审查范围人员名单。报名人数达不到招聘岗位职数比例的,按实有人数参加面试。

  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笔试成绩在枣庄市薛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查询。

  (二)现场资格审查

  现场资格审查时间:2021年3月23日—2021年3月24日9:00—16:00

  现场资格审查地点:以枣庄市薛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为准。

  进入面试资格审查范围的应聘人员,需按照招聘岗位要求,须在规定时间内现场向招聘单位提交本人以下材料:

  (1)《2021年薛城区各镇街道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农村党建助理员报名登记表》

  (2)《应聘人员诚信承诺书》

  (3)笔试《准考证》

  (4)近期1寸同底版免冠照片2张(须与网上报名的照片同一底板)

  (5)党员身份证明材料(需注明入党时间及转正时间)

  (6)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7)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8)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9)在职人员或已经就业、签订就业协议人员应聘的,还需提交具有用人管理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委托培养、定向培养的高校毕业生,需提供委托或定向培养单位同意报考证明。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应聘的,还需提供《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

  面试人选在规定时限内未提交面试资格审查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或提供材料信息不实的人员,取消其面试资格。因放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岗位空缺,在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含),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达不到招聘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员。

  资格审查通过后,领取《面试通知书》。请资格审查通过的应聘人员保持电话畅通,因联系不上或其他个人原因导致未能按时领取《面试通知书》应聘人员,责任自负。

  (三)面试

  面试时间:2021年3月27日上午8:00—17:30。

  面试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面试内容体现岗位特点,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以百分制计分。面试成绩由考官当场评判,在本场面试结束后统一向面试人员宣布。面试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岗位,设定面试合格分数线,达到分数线的进入考察范围。

  面试成绩在枣庄市薛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统一公布。

  四、考察体检

  面试结束后,同一岗位招聘人员出现考试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如笔试成绩还相同的,进行面试加试,以面试加试成绩计入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根据考试总成绩,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

  (一)考察

  考察根据岗位条件要求进行,侧重于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学习和工作表现、能力素质、遵纪守法、人事档案等方面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

  (二)体检

  对考察合格人员,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者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不予聘用;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取消本次应聘资格。

  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考察、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放弃体检、复检、考察或体检、复检、考察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进入同一岗位面试考试合格人员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考察、体检等具体事宜,请应聘人员随时关注枣庄市薛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五、公示和聘用

  对考察和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枣庄市薛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统一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已经公示不再递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拟聘用人员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选择具体工作岗位,上级党组织可根据工作需要作出调整,不服从组织安排的不予聘用,发放《农村党建助理员拟聘用通知书》,凭《农村党建助理员拟聘用通知书》签订劳务派遣劳动合同。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

  拟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正式任职,不合格的取消聘用、不再留用。

  六、薪酬待遇

  新招聘的农村党建助理员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薪酬参照《枣庄市社区工作者管理办法(试行)》规定,按拟定岗位等级的基本工资标准发放。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确定为正式聘用人员,按照国家规定缴纳五险一金,按镇街新招聘事业编制人员工资0.8倍确定农村党建助理员薪酬待遇起始标准,并根据事业单位工资普调增资情况同步联动调整。

  七、管理与培养

  聘用人员实行合同制,与山东舜德教育投资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2年,期满后,考核合格的经双方协商同意可续签;考核不合格的、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的或者聘用期间违反《劳动合同法》的,与其解除《劳动合同》。山东舜德教育投资有限公司与镇街签订劳务派遣合作协议,各镇街党(工)委负责聘用人员的管理、使用、考核。聘用人员党员关系转至所在村。聘用人员工作报酬所需经费纳入镇街财政预算。

  符合条件的农村党建助理员可通过换届以合法程序进入村党组织班子,担任村党组织支部委员;特别优秀的推荐选举村党组织书记、副书记。

  农村党建助理员统一纳入全区“村干部后备人才库”重点培养。

  八、其他要求

  (一)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参照《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0号,人社部发〔2016〕85号)处理;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依据《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国务院令495号)等有关规定给予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规定,为保障广大考生身体健康,考生参加笔试和面试应当佩戴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出示山东省电子健康通行码(绿码),并按要求主动接受体温测量。有14天内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或国(境)外旅居史的人员,疫情中、高风险地区疫情传播链首例病例确诊前14天内来枣的人员和其他疫情重点地区来枣的人员,应提前向薛城区疾控部门申报,并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规定,自觉接受疫情防控处置机构隔离观察、健康管理和核酸检测。凡违反我省常态化疫情防控有关规定,隐瞒、虚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三)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四)报名人员在招聘期间要保持所留联系电话24小时通讯畅通,并及时了解招聘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政策咨询服务电话:0632-4436003,0632-4482371

  招聘咨询服务电话:0632-4420277

  山东舜德教育投资有限公司

  2021年3月4日

  附件1:2021年薛城区各镇街招聘农村党建助理员计划表

  附件2:2021年薛城区各镇街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农村党建助理员应聘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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