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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高新区管委会选聘简章(15人)

发布:2021-03-02 22:59:41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青岛高新区管委会选聘简章(15人)已发布山东公务员考试网现转载如下:

青岛高新区管委会选聘简章

  一、简介

  青岛高新区始建于1992年11月,是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总面积196.5平方公里,其中,核心区面积55.1平方公里。青岛高新区聚焦新一代信息技术、医疗医药、人工智能+高端装备制造和现代服务业等主导产业,持续推动经济社会快速健康发展,先后获批建设山东半岛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国家“双创”示范基地等。

  二、选聘范围

  青岛市及各区市党政群机关、事业单位,青岛市及各区市直属国有企业在职人员。

  三、选聘职位及数量

  本次拟公开选聘各岗位人员15名,其中:部门中层负责人1名,工作人员14名,具体请见附件《青岛高新区管委会选聘职位表》。

  四、选聘资格条件

  选聘人员必须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突出高素质专业化,突出精干有活力,熟悉国家产业发展政策,有与高新区产业发展、双招双引、项目推进等相匹配的专业能力素质,符合相应职位的任职资格条件。受过纪律处分且尚在影响期的人员,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应聘岗位应符合任职回避的相关规定。表现特别优秀的或紧缺专业技术型人才,可适当放宽资格条件。有关年龄、任职年限计算到2021年3月20日,其他资格条件详见《青岛高新区管委会选聘职位表》。

  五、选聘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的形式进行,应聘人员登录高新区网上报名系统(http://www.qdgxqzp.com/wsbm/webregister/index.aspx)进行报名,按要求如实填写、提交个人信息资料,每人只限报1个职位。除以上报名方式外,不接受其他任何方式的报名。

  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3月20日17:00止。

  报名截止后,高新区组织资格初审,研究确定参加择优比选人员。资格审查贯穿选聘工作全过程,如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取消选聘资格,并承担相应后果。未进入择优比选人员,不再另行通知。

  (二)择优比选

  报名截止后,按照全面、客观、公正的原则,采取面试比选的方式,注重实绩、突出能力、综合择优。面试现场请应聘者携带报名材料原件,将对其进行审核确认。

  (三)考察聘用

  根据择优比选情况,研究确定人选,在青岛高新区官网(http://www.qdhitech.gov.cn)进行公示。并对拟聘人员进行体检和考察。体检和考察过程中,如出现不合格情况或个人自愿放弃情形是,视情况依次递补体检、考察人选。公示期满后,按规定办理相关聘任手续。

  六、有关说明

  (一)高新区管委会不明确机构规格,不明确行政级别,实行岗位聘任制,签订聘任合同,聘期内及期满,依据考核结果予以续聘或解聘。对机关事业单位人员进行档案封存。

  (二)实行岗位绩效薪酬。按照《关于功能区管委人员薪酬和社保等待遇的指导意见》执行,按照以岗定薪、以绩定薪、奖优罚劣、绩薪相适原则制定,以体现保障基本、突出激励、重点向招商等主责主业岗位倾斜导向。受聘人员允许按功能区薪酬标准全基数缴纳社会保险。

  联系人:王鹏 孔含笑 联系电话:66966621

  附件:

  1.《青岛高新区管委会选聘职位表

  2.《青岛高新区管委会选聘人才报名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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