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市发布公告,在外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可回乡工作
2020年泰安国有企事业单位“优才回引计划”公告已公布,山东公务员考试网了解到,本次引进的对象为在泰安市以外工作的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国有企业正式职工。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人员自愿转为事业身份并安置到事业单位的人员,可参照执行,主要包括泰安籍(籍贯或原户籍为泰安)人才、配偶、父母(或岳父母、公婆)在泰安长期工作、生活且具有泰安常住户口的人才。
据悉,此次引进按照同级对口原则、编制职数空缺引进原则和顺向流动原则进行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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