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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济南市公安局章丘区分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简章(50人)

发布:2020-05-07 22:35:29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2020年济南市公安局章丘区分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简章(50人)已公布,山东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发布如下:

2020年济南市公安局章丘区分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简章

  依照省、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根据我区公安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济南市公安局章丘区分局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统称“辅警”),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和岗位

  招聘计划共50名,其中男性40名,女性10名。具体招聘岗位、学历要求等资格条件详见《济南市公安局章丘区分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岗位计划表》(附件1)。辅警不具有人民警察身份,不具备执法资格,在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的指挥和监督下开展辅助性工作。

  二、应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三)年龄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含30周岁,1990年5月至2002年5月期间出生);

  (四)济南市常住户口;具有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

  (五)自愿从事公安辅警工作,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

  (六)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心条件,男性身高不低于170cm,女性身高不低于160cm,单侧裸眼视力不低于4.8。身体健康,体形端正,外观无明显疾病特征,无影响面容且难以治愈的皮肤病,无色觉异常,无纹身,无肢体功能障碍等。其他项目应当符合《关于明确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体能测评和体检有关事项的通知》(鲁公通〔2017〕30号)有关职位对身体条件的要求;

  (七)具备拟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应聘:

  1. 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 本人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正在服刑或者正在接受调查的;

  3. 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 曾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5. 曾因吸毒、嫖娼、赌博受到处罚的;

  6. 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者收容教育的;

  7. 曾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8. 曾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9. 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10. 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11. 其他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九)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烈士和因公牺牲公安民警、辅警的配偶子女、退役军人、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警察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以及具有岗位所需专业资质或专门技能的人员;

  (十)其他。在职人员应聘的,应征得所在单位同意。定向、委培毕业生应聘,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

  三、报名、资格审查和目测初检

  (一)报名

  报名工作采取统一时间、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应聘人员应先详细阅读本简章,明确是否符合应聘条件。

  报名时间:2020年5月11日至5月15日(工作时间8:30-11:30,13:30-16:30)。

  报名地点:济南市公安局章丘区分局警体馆(济南市章丘区开先大道1277号区公安分局北副楼)

  《招聘简章》及相关附件可登录章丘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jnzq.gov.cn/)查询下载。应聘人员必须使用二代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提交的应聘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

  (二)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在报名时,需要提交以下材料: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3、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大专及以上学历需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4、《济南市公安局章丘区分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初检登记表》(附件2、3,请应聘人员提前下载打印填写,报名表、初检表必须用同一张A4纸正反面打印);

  5、《应聘警务辅助人员诚信承诺书》(附件4);

  6、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

  7、个人信用报告(本人凭身份证到中国人民银行查询并打印,报告时间应在本简章发布时间后);

  8、退役军人还需提交退出现役证或相关证明材料;

  9、近期白底彩色免冠1寸照片6张;

  同时,在职人员还需提交由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证明。

  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取消该应聘人员参加目测的资格。

  (三)目测初检

  经审查符合应聘条件的,参加目测初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有关要求,现场目测项目有:视力(单侧裸眼视力不低于4.8)、色觉等是否达到规定要求,外观有无明显疾病特征,有无影响面容且难以治愈的皮肤病,有无纹身,有无肢体功能障碍等。

  报名、资格审查、目测初检3项工作有序衔接,集中进行。

  经资格审查和目测初检合格的人员需由本人持身份证在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领取面试通知单,逾期不领取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四、面试

  (一)发布面试公告。面试参照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反应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等方面的素质和能力。参加面试人员,按照《面试通知单》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面试。面试成绩采用百分制计分,由考官当场评判,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未按规定时间、地点等要求参加面试的,视为放弃面试。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视为面试不合格。

  (二)面试成绩。面试结束后,从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根据由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岗位计划1:1.5的比例确定进入体能测评范围人选。面试成绩、拟进入体能测评范围人员名单,在章丘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jnzq.gov.cn/)公布。

  五、体能测评

  体能测评项目及标准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执行,男性测评项目为纵跳摸高、10米×4往返跑、男子1000米跑;女性测评项目为纵跳摸高、10米×4往返跑、女子800米跑。体能测评为达标性测评,凡其中一项不达标的,视为体能测评不合格,不能确定为体检和政治考核人选。体能测评成绩不计入应聘人员考试成绩。

  受测者须严格遵守体能测评的有关规定,由本人独立、逐项完成各项测评。在参加体能测评前,须签订《应聘警务辅助人员体能测评身体状况确认书》(附件5)。对冒名顶替、弄虚作假等违反体能测评有关规定的,取消其体能测评资格。未按规定时间、地点等要求参加体能测评的,视为放弃体能测评。

  体能测评时着运动鞋、运动服。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体检和政治考核

  体能测评结束后,根据招聘岗位计划和应聘人员考试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1:1比例依次确定进入体检和政治考核范围人选。体能测评达标人员中,如出现考试面试成绩并列的,则对成绩相同者重新组织面试,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范围人选。

  体能测评成绩、拟进入体检和政治考核范围人员名单,在章丘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jnzq.gov.cn/)公布。

  体检统一组织在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费用和复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体检标准及相关要求,按照省人社厅、省卫计委、省公安厅《关于明确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体能测评和体检有关事项的通知》(鲁公通〔2017〕30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应聘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取消聘用资格。如对体检结果存在异议,应聘人员可提出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最终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应聘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政治考核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政治考核的有关要求进行,对考察对象本人及其家庭成员、近亲属相关情况进行全面考核,重点审查是否具有不得招聘为辅警的情形。

  面试成绩和体能测评结果一年内有效。对应聘人员因体检和政治考核不合格,或放弃体检、聘用资格,以及聘用后一年内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造成的招聘名额空缺,可从本次招聘体能测评合格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和政治考核人选。

  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要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并及时了解章丘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jnzq.gov.cn/)发布的更新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七、聘用及待遇

  经体检和政治考核合格的,确定为辅警拟聘用人员。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由劳务派遣公司按规定程序签订劳动合同,派遣至济南市公安局章丘区分局从事警务辅助性工作。在职人员拟聘用的,应在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前,与原单位办结解除劳动关系手续,并提交相关材料,公示期期满后一个月内仍未提交相关材料的,取消聘用资格。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执行。

  新聘用人员工资薪酬2600元/月,根据考核情况据实发放。试用期间按照国家规定发放试用薪酬,享受国家规定的“五险一金”等待遇,提供制式服装。新聘用人员的薪酬包含个人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

  八、特别提示

  1. 应聘人员参加各招聘环节时,必须携带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与报名时一致)。

  2. 本次招聘考试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也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社会上任何以济南市公安局章丘区分局警务辅助人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招聘考试无关。

  3. 应聘人员在招聘中存在弄虚作假或违反规定、不服从现场管理的,一律取消应聘资格。

  本简章由济南市公安局章丘区分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31-85087109

  附件1:2020年济南市公安局章丘区分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岗位计划表.xls

  附件2-3:2020年济南市公安局章丘区分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及初检登记表.doc

  附件4:应聘警务辅助人员诚信承诺书.doc

  附件5:应聘辅警体能测评身体条件确认书.doc

  济南市公安局章丘区分局

  2020年5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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