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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济宁金乡县事业单位“优才计划”引进公告(69人)

发布:2020-03-14 13:41:59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2020年济宁金乡县事业单位“优才计划”引进公告(69人)已公布,我县事业单位面向国内外高校优选引进69名高素质专业化青年人才。报名时间:2020年3月25日9:00-3月30日16:00,考试不受报名比例限制,不设笔试环节,采取面谈、面试等方式确定人选,面谈、面试由引才单位主管机关组织实施。山东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发布如下:

2020年金乡县事业单位“优才计划”公告

  为优化事业单位人才队伍结构,蓄智助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根据《关于印发<2020年济宁市事业单位优秀青年人才引进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济人社发〔2020〕3号),我县事业单位面向国内外高校优选引进69名高素质专业化青年人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计划、岗位及范围

  (一)引进计划、岗位

  具体计划、岗位及条件要求见附件1。

  (二)引进范围

  普通高校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普通高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42所一流大学建设高校(附件2)的全日制本科毕业生;98所一流学科建设高校所列学科(附件2)全日制本科毕业生。

  定向培养生、委托培养生以及独立学院毕业生不列入引进范围。济宁市域内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以及实行控制总量备案管理人员不得报名。其他在职人员报名的,须经有用人权限的部门和单位同意,并于报名截止日(3月30日)前出具《同意报名证明信》(附件4),对按时出具确有困难的,最迟于现场资格审查时出具并提供。

  二、引进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三)有较强的专业理论功底和实践能力,能够适应岗位需要,具备岗位所需的综合素质、专业或技能条件;

  (四)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在规定的学制内正常毕业并按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

  (六)博士研究生45周岁以下(1974年3月25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40周岁以下(1979年3月25日以后出生),大学本科生35周岁以下(1984年3月25日以后出生);

  (七)具备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名,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报名。

  凡与报名学校、医院领导班子成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报考该单位管理岗位。报名其他单位的人员,凡与报名单位工作人员及其主管部门领导班子成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报考该单位。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的方式进行。

  1、个人报名

  报名时间:2020年3月25日9:00-3月30日16:00

  查询时间:2020年3月25日11:00-3月31日16:00

  报名网站:金乡县委、县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jinxiang.gov.cn/)

  报名人员登录指定网站,如实填写、提交个人相关信息资料并上传照片。全市统一报名系统,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多次登录提交报名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报名信息一经初审通过,不能更改。报名信息尚未初审通过的,在3月30日16:00前可以更改、补充报名信息,逾期不能更改、补充报名信息。

  报名人员必须使用二代有效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提交报名申请材料不准确、不齐全或不符合条件报名者,由本人承担相应后果。恶意注册报名信息、伪造、变造有关证件,骗取考试资格,扰乱报名秩序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名资格。

  2、网上初审

  初审时间:2020年3月25日9:00-3月31日16:00

  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节假日不休息),及时查看网上报名情况,认真进行资格审查。对具备报名资格的,不得拒绝报名;对未通过初审的,要说明理由;对提交材料不全的,应注明缺少内容,并退回进行补充。

  3、打印表格

  报名人员提交信息后及时查询初审结果。初审通过人员于2020年3月31日16:00前,下载打印《2020年济宁市事业单位“优才计划”报名登记表》《诚信承诺书》,以备资格审查时使用。

  (二)资格审查

  县引才单位主管机关对初审通过的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报名人员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1、《2020年济宁市事业单位“优才计划”报名登记表》;

  2、《诚信承诺书》;

  3、二代身份证(须为二代有效身份证或临时有效身份证);

  4、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就业推荐表);

  5、已签订就业协议的2020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交与签约单位的解除协议或出具《同意报名证明信》;

  6、在职人员报名的,还须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和单位出具的《同意报名证明信》;

  7、取得国外学历学位证书的留学回国人员和在港澳台取得学历学位的人员报名的,还须提交国家教育部门2020年3月25日前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

  8、1寸近期免冠照片(与报名照片同底版)3张;

  9、根据岗位要求,教育类、卫生类须提交相关资格证件(已提交材料参加教师资格认定未发证的,须提交发证机关证明)。

  县引才单位主管机关根据报名人员提供的资料、填报的信息确认是否符合报名条件,同时审查报名人员的任职回避情况。不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审查情况由县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统一公布。

  资格审查贯穿全过程,对出现不符合报名资格或弄虚作假等违规问题的,不论哪个阶段、哪个环节,一经查实,取消报名或聘用资格。

  四、考试内容和方法

  考试不受报名比例限制,不设笔试环节,采取面谈、面试等方式确定人选,面谈、面试由引才单位主管机关组织实施。资格审查合格人数超过岗位计划数3倍以上的,通过面谈等方式按1:3的比例筛选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选。面谈、面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面谈、面试可采取结构化面试、专业测试、说课试讲等多种形式进行。面谈结果作为进入面试范围的资格条件,不计入面试成绩。

  面试采用百分制计算报名人员的面试成绩。面试成绩由面试考官当场评判,在本场面试结束后统一向面试人员宣布。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面试成绩相同的,由面试组织实施部门组织加试,根据加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面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80分,面试成绩低于80分的,不得进入考察范围。

  五、考察体检

  根据面试成绩和引进计划,由高分到低分按1 : 1等额组织考察、体检。考察、体检工作由引才单位主管机关组织实施。

  (一)考察

  考察结果分为合格和不合格两个等次。考察采取查阅档案、查验证明、实地考察和谈话等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并对报名资格、提交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全面审查。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要求,对进入考察范围人员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两历一身份”等内容,同时还应考察是否有任职回避情形等。档案审核从严把握,凡存在档案涂改、有关信息不能认定、调查不清或本人负有相应责任的,不得办理聘用手续。对在招聘工作中曾被招聘主管部门认定为严重违反公开招聘考试纪律的报考人员,考察结果不得确定为合格。

  (二)体检

  体检结果分为合格和不合格两个等次。组织考察合格人员一般应在县级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对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对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可从同一岗位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人员中,按照面试成绩的高低依次等额递补,也可不再递补。

  六、公示聘用

  需要选岗的依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择用人单位。面试成绩相同的,按照加试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选择用人单位。选岗后,对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统一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用人单位办理聘用相关手续。对应届毕业生,先签订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本人、用人单位和学校三方签字),待其正式毕业后再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同时约定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七、调剂使用

  对面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未被聘用的人员,在本次引才计划总量和编制限额内,按照专业对口、人岗相适、高分优先、双向选择原则推荐使用。对不服从调剂使用的视为自动放弃。

  八、服务和待遇

  (一)人员管理

  引进人才根据事业单位编制管理模式,纳入编制实名制或人员控制总量实名制管理,同等待遇、同等对待。

  (二)岗位聘用

  试用期满,在岗位空缺、人岗匹配的基础上,由用人单位提出聘任意见,聘任到专业技术岗位的,优先晋升专业技术职务。符合公务员调任条件的,在全县范围内优先予以调任。

  (三)补助政策

  医院引进人才,享受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创新驱动发展强化新旧动能转换人才支撑的实施意见》(济发〔2018〕20号)规定的相关待遇,对引进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市财政3年内按照每人每月3000元的标准给予用人单位引才补贴;3年内在济宁购买首套商品住房的,市财政给予10万元的购房补贴,其中对全球TOP 200高校的博士研究生给予20万元的购房补贴。

  九、其他

  此次“优才计划”实施过程中有关通知、公告、公示将在金乡县委、县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布,请考生随时关注相关信息。报名时所留电话保持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优才计划”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

  附件1:2020年金乡县事业单位“优才计划”岗位汇总表.xls


附件2:“双一流”建设高校名单.doc


附件3:报名须知.doc


附件4:同意报名证明信.doc


  中共金乡县委组织部

  金乡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3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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