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选调选聘高层次专业化干部人才公告
青岛市面向全国选调选聘高层次专业化干部人才公告
当前,青岛市正在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青岛工作的重要指示要求,抓住中国—上海合作组织地方经贸合作示范区建设总体方案获批的重大机遇,加快建设开放、现代、活力、时尚的国际大都市。为奋进新时代勇担新使命,进一步拓宽选人用人视野,广纳天下英才,打造一支市场化法治化专业化开放型的高素质干部队伍,青岛市决定面向全国选调选聘一批高层次专业化干部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选聘的数量、职位和范围
总计180名。
1.青岛市市属国有企业总经理3名、副总经理3名。包括:中路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1名、副总经理1名,青岛国际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1名、副总经理1名,青岛海检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1名、副总经理1名。
面向全国国有企业、大型知名企业、专业机构和机关事业单位选聘。
2.青岛市聘任制公务员14名。包括:市科技局科技成果转化、市财政局政府引导基金、市住建局房地产市场研究、市海洋发展局海洋产业发展、市国资委资本运营大数据监管等市政府工作部门、区市机构高级职员职位。
面向全国事业单位、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中介组织、知名企业等单位或机构招聘。
3.青岛市市直机关公务员82名。包括:市纪委市监委机关、市委办公厅、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中级法院、市检察院、市政府办公厅、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城市管理局等市直机关内设机构职位。
面向青岛市以外党政机关和驻青机关单位在编在职公务员选调(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身份人员)。
4.青岛市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78名。包括:市司法局、市人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商务局、市文化旅游局等市政府工作部门直属事业单位副处级以上领导职位、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位,市教育局直属普通高中校长、教师,市卫生健康委直属公立医院副院长、学科带头人、科室主任等职位。
面向青岛市以外机关事业单位和驻青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选聘。其中,要求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学历的岗位,面向社会选聘,不受行政事业身份限制。
具体岗位情况及资格条件详见各选调选聘简章。
二、选调选聘的程序和时间安排
整个选调选聘,原则上按照报名、资格初审、综合测试、体检考察、公示、办理入职手续等程序步骤进行。
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9年8月30日截止。
综合测试:拟于9月1日至9月15日之间举行。经资格初审择优确定进入综合测试范围人员。未进入综合测试范围的不另行通知。
体检考察:拟于9月16日至30日之间进行。各职位原则上进行等额考察。
三、有关说明
1.依据有关规定落实选调选聘职位待遇。其中,对市属国有企业总经理、副总经理,协商薪酬待遇;对聘任制公务员,实行协议工资制;对市直机关公务员、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落实现行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待遇标准。凡符合青岛市有关人才引进政策的,按规定享受相应政策。
2.资格审查贯穿选调选聘工作全过程,如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取消选调选聘资格,并承担相应后果。对报名信息及提交的报名材料将严格控制知情范围,不做他用。
3.各选调选聘简章、职位表、报名登记表,以及青岛市人才政策分类概要详见灯塔-青岛组工网站(http://zzb.qingdao.gov.cn)。
4.未尽事宜由中共青岛市委组织部会同各用人单位负责解释。
中共青岛市委组织部
2019年8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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