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菏泽市民政局下属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公告
2019年菏泽市民政局下属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公告
按照《中共菏泽市委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菏发〔2016〕19号)、《菏泽市人才新政30条》(菏发〔2019〕5号)文件精神,根据工作需要,菏泽市民政局下属事业单位市社会福利院面向社会招聘1名高层次人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岗位要求及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政治坚定,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2.高校毕业生须于2019年7月之前取得“双一流”建设高校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学士以上学位。本科阶段专业为康复治疗学专业、运动康复专业或研究生阶段专业为康复医学与理疗学专业。
3.身体健康,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8年7月以后出生)。
4.身体健康,形象气质俱佳。
5.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我市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及从我市机关事业单位辞职(辞聘)未满半年的人员,不得报考。在读非应届毕业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作为条件报考。
6.通过专升本、在职学习、自考、委培(定向)等获取学历学位的人员,不得报考。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各类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招考(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被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二、招聘岗位及数量
招聘岗位:菏泽市社会福利院康复治疗岗位。数量1名。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1.个人网络报名。应聘人员填写《菏泽市民政局下属事业单位公开引进高层次人才报名登记表》(见附件1),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邮箱hzmz666@163.com,报名邮件统一命名为“姓名+毕业学校及专业+电话”。网络报名时间从公告发布之日起到2019年7月18日下午17:00止。
2.资格审查。7月19日上午08:30-11:30在菏泽市民政局人事科进行现场资格审查。现场资格审查需提交本人签字确认的报名登记表,提交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3张,提供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报到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等(应届毕业生提供身份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等);在校期间担任学生职务、获得荣誉的相关文件、证书(以上材料须提供原件、复印件各一份)。单位工作人员需提交身份证、资格证、聘任证原件和复印件以及单位介绍信。报考人员填写的个人信息和提交的相关材料须真实、准确,材料造假者将取消聘用资格,并计入人事考试诚信档案。
没有按时进行现场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应聘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四、面试
面试采取书面测试、答辩、面谈、交流等方式进行,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沟通应变、岗位匹配度、语言表达、仪容仪表等方面的情况,实行百分制。面试成绩设70分为合格线。
面试时间及地点以具体通知为准。
五、体检与考察
1.面试合格者按照面试合格成绩高低以1:1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察范围人选(出现成绩并列的,按照学历层次高者优先、应届毕业生优先、年龄小者优先的顺序确定)。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
2.组织人员对考察人选的个人档案、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详细考察,考察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3.因放弃考察、体检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由菏泽市民政局提出是否递补的意见,需要递补的经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同意后,可以从应聘面试合格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六、公示与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菏泽市民政信息网(hzmzxxw.heze.gov.cn)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收到信访举报,经查属实、影响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人员编制和人事关系手续并签订聘用合同。在办理人事关系手续前审核档案资料,若发现招聘人员档案材料有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聘用。
七、其他
其他未尽事宜以菏泽市民政局解释或发布的信息为准。
报名咨询电话:0530-5388715
监督电话:中共菏泽市委组织部人才办0530-5310227
菏泽市民政局
2019年7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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