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地方站: 临沂 日照 潍坊 烟台 东营 枣庄 青岛 济南 更多
您的当前位置:山东公务员考试网 >> 山东事业单位考试 >> 事业单位

东营河口区司法局招聘简章

发布:2019-07-01 19:20:23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东营河口区司法局招聘简章已公布,山东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发布如下:

河口区司法局招聘临时工作人员简章


     因工作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规定,东营市振河劳务有限责任公司受河口区司法局委托,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临时工作人员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专职调解员3名,公证助理1名,司机1名。


  二、招聘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行端正,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德。


(二)专职调解员要求年龄在30周岁-50周岁,大专及以上学历,法学类相关专业优先,有调解及相关工作经验者可放宽至高中学历。


(三)公证助理要求年龄在40周岁以下,法学相关专业,通过国家司法考试、有公证员资格的优先。


(四)司机要求年龄在45周岁以下,男性,驾龄3年以上,中共党员优先。


(五)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有较强的沟通协调能力及良好的服务意识和团队协作精神。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19年7月1日至2019年7月5日


(二)报名地点:东营市振河劳务有限责任公司(河口区海盛路26号,河采三矿对面)


(三)报名电话:0546-8666728


(四)报名费:100元。


(五)资格审查


凡符合本简章报考条件要求者,持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及复印件、近期一寸免冠照片1张、国家司法考试证书、驾驶证,到指定地点接受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初审后,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六)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四、待遇


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一个月,试用期2000元,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办理正式劳务派遣手续,工资待遇2928元/月,并按国家规定缴纳五险;试用期满不合格的,不予签订劳动合同。本次招聘工作未尽事宜,由东营市振河劳务有限责任公司负责解释。


东营市振河劳务有限责任公司


2019年7月1日


点击分享此信息:
RSS Tags
返回网页顶部
http://www.sdgkw.org/ All Rights Reserved 苏ICP备11038242号-5
(任何引用或转载本站内容及样式须注明版权)X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