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聊城高唐县招聘(聘用制)教师面试资格审查第二次递补通知
2017年聊城高唐县招聘(聘用制)教师面试资格审查第二次递补通知发布,山东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发布如下:
2017聊城高唐县招聘(聘用制)教师面试资格审查第二次递补通知
据《2017年高唐县公开招聘聘用制教师简章》规定,现将2017年高唐县公开招聘(聘用制)教师面试资格审查第二次递补人员的通知如下:
一、递补人员提交材料时间
2017年7月27日(周四)上午11:00前,逾期未到,视为弃权;
二、递补人员资格审查地点
递补人员现场资格审查工作由教育局组织实施,资格审查地点:高唐县政务大楼336房间,具体地址:高唐县人民政府行政办公大楼三楼336房间。
三、现场资格审查要求
在高唐县教育信息网于7月21日发布的《2017年高唐县公开招聘聘用制教师面试资格审查第二次递补人员的通知》公告公布的递补人员,须按规定时间将本人报名表格和相关材料,送达教育局进行资格审查。现场资格审查时,应聘人员须向教育局提交1寸近期同底版彩色免冠照片3张(要求:须与网上报名照片同一底版,背胶相纸,正面下缘打印标注姓名及报考岗位)和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相关材料主要包括:
1、2017年高唐县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
2、诚信承诺书;
3、学历、学位证书(验原件留存复印件); 同时提交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打印的关于本人学历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申请人自行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证书查询系统打印)。
4、报到证(未就业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提供,验原件留存复印件,已就业的提供报到证复印件,加盖原件留存单位公章。
5、身份证(验原件留存复印件,正反面复印在一张纸上);
6、户口簿(验原件留存复印件)。
7、笔试准考证(复印件);
8、在职人员应聘的,须提交有用人管理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已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毕业生应聘前与签约单位解除协议或签约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
10、留学回国人员应聘的,除需提供《简章》中规定的相关材料外,还要出具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材料;
11、简章中所要求的相对应的教师资格证及复印件(还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考生,在6月份的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结束后到其本人所在认定机构开具以获取教师资格的证明)。
四、其他事项
1、提交证明材料须由应聘人员本人办理,确有特殊原因本人不能到场的,可委托他人代为办理,提交应聘人员本人的书面委托书(载明委托事项和原因)及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应聘人员提交材料时,请自备纸质档案袋一份,须提前将以上各项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准备齐全,并将需要留存的材料(原件、复印件)按以上顺序整理、左上角订好,照片用曲别针别在材料左上角,放入档案袋内,档案袋上要注明应聘人员的姓名、报考岗位。
2、为保证公开招聘工作公正、公平、顺利进行,请应聘人员及时办理现场资格审查手续。如应聘人员放弃参加面试,应于7月27日上午11:00前教育局提交本人签名的《放弃面试声明》。未按规定时间到现场办理资格审查手续的,视为弃权。
3、参加面试人员需保持通讯畅通。因材料准备不全和通讯不畅影响资格审查的,责任自负。
4、经审查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取消其应聘资格。因取消资格或弃权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递补最多进行两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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