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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济南市林场招聘非在编人员11名公告

发布:2016-08-10 00:00:00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2016济南市林场招聘非在编人员11名公告已发布,山东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发布如下:
  济南市林场公开招聘非在编工作人员简章
  根据工作需要,并报济南市城市园林绿化局同意,委托济南邦得人力资源有限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非在编工作人员1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数额
  1、景区管理岗:3人;
  2、护林员岗:4人;
  3、山林消防安保岗:2人;
  4、水电暖岗:2人;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热爱山林景区管理工作;
  2、服从单位工作安排,能吃苦耐劳,勤奋工作;
  3、身体健康,体能优异,能胜任长期野外山林工作;
  4、符合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招聘岗位条件
  1、景区管理岗位:
  35周岁(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以下,大专及以上学历,森保、园林、林业等相关专业,能适应巡山护林、山体公园和风景区管理、营林育林技术指导等工作,并具备一定的语言文字基础,能长期坚持野外山林工作(工作环境为野外山林)。同等情况下有相关工作经历的优先。
  2、护林员岗位:
  35周岁(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以下,大专及以上学历,能适应巡山护林、营林育林技术指导,并具备一定的语言文字基础,能长期坚持野外山林工作(工作环境为野外山林)。
  3、山林消防安保岗位:
  35周岁(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以下,具有B类驾驶执照,大专及以上学历,部队复员军人可适当降低学历要求,能适应山林火灾扑救、防火期内(11月1日-5月31日)较长时间夜间值班、护林保地等工作。同等情况下有安保、森林消防工作经历者优先。
  4、水电暖岗位:
  45周岁(1971年1月1日以后出生)以下,大专及以上学历,具有水电暖维修、施工等相关从业资格证,从事水电暖维修保养工作3年以上工作经验。工作环境主要以野外山林为主。同等情况下有音响、弱电设备、监控设备操控经验者优先。
  三、招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
  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将填写好的《济南市林场招聘非在编工作人员报名表》(附后)、jpg电子版个人证件照(彩色)、学历证书、身份证、专业等级(执业资格)证书、根据具体岗位提供电工证等相关材料的电子扫描件压缩为“所报岗位+名字”文件格式,于2016年 8 月 16 日下午5时前,发送至邮箱jnslczzk@163.com,逾期不再受理。
  (二)资格审查
  经审查符合条件者,将通过电话或短信方式通知面试的时间和地点,未通过初审者不再通知,面试时请携带《济南市林场招聘非在编工作人员报名表》(附后)、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一寸近期同底版免冠彩色照片3张及相关岗位所需材料的原件、复印件到通知地点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者直接进行面试。报名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过程,报考者需诚信报考,不得弄虚作假,如经查实为虚假内容和材料,取消面试或聘用资格。
  (三)面试
  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能力,面试满分为100分,按照招聘岗位名额1:5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拟聘人员。
  (四)体检
  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并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
  对拟聘人员的体检由招聘单位组织,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在指定的市级医院进行,费用由拟聘人员承担。体检如有不合格者,则按报考该岗位人员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政审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对其现实表现等情况进行考核,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再次进行复核,政审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体检、政审不合格的,从综合成绩总分上合格线人员中依次递补一次。应聘人员放弃体检资格的,或体检、考核合格的拟聘人员,因故退出、被取消聘用资格的,不再进行递补。最后一名出现并列时,按以下次序确定拟聘用人选:①学历从高到低;②专业,是否一致。再有并列时,通过面试加试成绩确定。
  (六)拟定人选和公示
  经体检和政审合格的,按招聘岗位确定拟聘用人员,经林场领导班子审定后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
  (七)办理派遣事宜
  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照林场有关规定,签订劳务派遣合同,进入试用期。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经考察合格后,通过济南邦得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办理改派落档手续。
  四、待遇
  试用期为每月1750元,签订正式劳务派遣合同,试用期结束并经考核合格者,景区管理岗位、水电暖岗位每月3050元;护林员岗位、山林消防安保岗位每月2850元;按国家规定缴纳五险一金;采取工作考核奖励机制;景区管理岗位、护林员岗位、山林消防安保岗提供食宿,其他岗位不提供食宿;实行每周五天工作制,享受国家法定节假日,工作满一年后享受带薪年休假;被聘用人员不具有公务员或事业单位人员身份,不具备行政执法主体资格。
  五、岗前培训与聘用管理
  (一)被聘用人员上岗前需由林场进行岗前培训。
  (二)被聘用人员不纳入编制,按所报岗位进行安排工作。其中前三个月为试用期。试用期间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其他
  (一)凡报考者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考试、体检、报到上岗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二)凡报考人员提交的证件、材料不真实或在招聘过程中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取消考试和聘用资格。
  (三)报名者一经正式报名,即视为完全接受本方案的各项规定,招聘过程中或被聘用后不得以任何借口提出异议。
  本公告由招聘单位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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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济南市林场招聘非在编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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