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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青岛市南区部分区属事业单位招聘体检事项公告

发布:2016-08-04 00:00:00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2016青岛市南区部分区属事业单位招聘体检事项公告已发布,山东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发布如下:
  根据《2016年度青岛市市南区部分区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规定,对考察合格人员,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现将市南区部分区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集合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6年8月5日(星期五)上午6:30
  地点:青岛市市南区政府大楼门口(市南区宁夏路286号)古田路公交车站。
  二、有关要求
  1、参加体检人员须携带身份证、笔试准考证。
  2、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3、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350元)。
  4、参加体检人员严禁弄虚作假、冒名顶替;如隐瞒病史影响体检结果的,后果自负。
  5、体检前一天请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
  6、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请在受检前禁食、禁水8-12小时。女性受检者月经期间视情做妇科及尿液检查,不做检查的需再补检;女性受检者怀孕或可能已受孕者,事先告知医护人员,勿做X光检查。
  7、请配合医生认真检查所有项目,勿漏检。若放弃某一检查项目,将会影响对您的录用。
  8、参加体检人员必须准时到指定地点集合。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对放弃体检资格或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可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9、如对体检结论有异议,请按有关规定向招聘机关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咨询电话:0532-88729570
  原标题:关于公布2016年市南区部分区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事项的公告
  点击下载>>>
  2016年市南区部分区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参加体检人员名单.zip
  2016年8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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