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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威海高区管委招聘10名法律顾问公告

发布:2016-07-29 00:00:00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2016威海高区管委招聘10名法律顾问公告已发布,山东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发布如下:
  2016威海高区管委招聘10名法律顾问公告
  为进一步提高政府依法决策能力,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政府建设,充分发挥法律专家在政府法制工作中的作用,按照公开、公正的原则,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区管委法律顾问。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聘任人数
  聘任高区管委法律顾问10人。
  二、聘任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道德修养和社会声誉;
  (二)受过系统的法律专业教育,具有较高的专业理论水平和丰富的法律实务工作经验,有一定的专业影响力;
  (三)具有律师执业资格或法律职业资格,从事法律实务、教学或研究工作8年以上,专业特别突出的,可适当降低从业年限要求;
  (四)热衷于政府法律顾问事业,有较强的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五)身体健康,责任心强,有充足的时间和精力履行法律顾问职责。
  (六)律师担任法律顾问的,除具备前几款规定的条件外,近5年内没有受到司法行政机关的行政处罚和律师协会的行业处分,其所在律师事务所近三年没有受到司法行政机关的行政处罚和律师协会的行业处分。
  三、工作范围
  (一)受区管委委托,对重大行政决策和重大行政执法行为进行合法性审查、法律风险评估和法律论证,提出法律意见和建议;
  (二)受区管委委托,对区级规范性文件草案进行合法性论证或参与起草工作;
  (三)受区管委委托,为对外交往和重大经济项目谈判中涉及的重要法律问题提供咨询、论证意见,参与谈判,起草或者审查合同、协议以及有关法律文书;
  (四)受区管委委托,参与处理涉及区管委的非诉讼法律事务;
  (五)受区管委委托,代理行政复议、诉讼、调解和仲裁等法律事务;
  (六)受区管委委托,参与对特定事项的调查,并提出相关的法律意见;
  (七)应区管委要求,参与信访案件法律咨询,对重大、复杂信访案件提出法律意见;
  (八)应区管委要求,对机关工作人员进行法律知识培训,协助开展法治宣传教育;
  (九)承办区管委委托的其他法律事务。
  四、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2016年7月26日—2016年 8月7日。
  五、报名方式
  报名方式:1、将应聘资料发送到区法制办电子邮箱gaoqufazhiban@163.com;2、或邮寄至威海市文化西路288号高新大厦710室法制办收;3、或直接到区法制办递交材料。
  六、需提交资料
  1、应聘者需填写高区法律顾问报名表(见附件);2、本人身份证复印件;3、律师执业证复印件;4、所在律师事务所推荐函;5、个人自荐材料(2000字内)。
  七、审核面试及聘任
  区管委将成立评审小组,评审小组负责对应聘材料进行认真评选,综合考察各应聘者的基本情况、业务专长、相关业绩等因素,确定初选人员后进行面试(面试时间另行通知),择优确定拟聘任人员名单,报区管委审定后,签定聘任协议,聘期二年。
  八、待遇
  根据威政发〔2014〕22号《关于全面建立政府法律顾问制度的意见》和威高管发〔2014〕19号《关于建立管委法律顾问制度的意见》的要求,法律顾问提供法律服务,根据工作考核情况领取适当工作报酬。
  联系电话:5629806
  联 系 人:胡海红
  点击下载》》》
  附件:高区管委法律顾问报名表.doc
  二○一六年七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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