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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东营河口区公安分局、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招聘临时15人公告

发布:2016-07-25 00:00:00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2016东营河口区公安分局、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招聘临时15人公告已发布,报名时间:2016年8月1日至8月3日,山东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发布如下:
  2016东营河口区公安分局、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招聘临时15人公告
  因工作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规定,东营市振河劳务有限责任公司受河口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委托,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临时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行端正,遵纪守法,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德。
  (二)公安分局要求年龄35周岁以下(1981年7月22日后出生),男性,高中以上学历,医药、化工、计算机、公安专业优先录用。
  (三)城管局要求男性身高不低于1.70米,女性身高不低于1.60米;文化程度中专以上学历,年龄26周岁以下(1990年7月22日后出生),退伍军人优先。
  (四)身体健康,五官端正,形象气质较好。
  二、招聘计划
  区公安分局5名;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男性8人、女性2人。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16年8月1日至 8月3日
  面试时间:2016年8月6日上午07:30
  面试地点:河口区政务服务中心三楼(河聚路20号)
  (二)报名地点:东营市振河劳务有限责任公司(河口区海盛路26号,河采三矿对面)
  (三)报名电话:0546-8666728
  (四)报名费100元
  (五)资格审查
  凡符合本简章报考条件要求者,持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本人页到东营市振河劳务有限责任公司报名。以上所提供的证件均为原件,同时提供复印件各1份。近期1寸同底免冠彩色照片2张。
  四、考试方法
  采取集中面试的办法,主要测评报考人员的应变反应能力、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和举止仪表等方面的素质和能力。
  五、政审、体检
  政审按照有关规定执行,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
  六、聘用及聘用后待遇
  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一个月,试用合格办理正式劳务派遣手续,工资待遇每月2600元,统一缴纳社会保险。
  本次招聘工作未尽事宜,由东营市振河劳务有限责任公司负责解释。
  原标题:河口区公安分局、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公开招聘临时工作人员简章
  东营市振河劳务有限责任公司
  2016年7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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