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财政学院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招聘公告
山东财政学院校医院拟公开招聘部分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数量及报名条件
山东财政学院校医院(东校区)共招聘工作人员4名,其中医疗专业技术人员1名,护理专业技术人员3名。报名条件见下表:
招聘岗位 |
人数 |
报考条件 |
医疗系列 |
1人 |
1、全国普通高校临床医学专业专科以上学历; 2、取得内科或全科临床医师执业证书; 3、从事内科临床工作3年以上; 4、医师及医师以上职称; 5、能胜任东校区24小时值班医疗工作; 6、年龄≤40岁(业务条件突出者,年龄可适当放宽),身体健康。 |
护理系列 |
3人 |
1、全日制护理专业毕业,中专以上学历; 2、取得护士执业证书; 3、年龄≤35岁,身体健康; 4、从事护理工作2年以上; 5、责任心强,能胜任东校区医疗点24小时护理工作。 |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名:
1、曾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政纪处分的;
5、有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等行为的。
二、工作地点及相关待遇
工作地点:山东财政学院东校区;
待遇:面议。
三、招聘程序
1、发布公告;
2、报名、资格审查;
3、面试、考核;
4、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
5、按规定程序办理录用手续。
四、报名、资格审查
1、报名要求:
严格按条件进行资格审查,填写《山东财政学院招聘医疗卫生人员登记表》(见附件),完全符合条件方可报名。凡参加报名的考生,须带上身份证或户口簿、毕业证、执业证书、职称证书、进修学习证明文件等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近期一寸同底正面免冠彩色照片2张。
2、报名时间:2009年11月10日至11月15日
3、报名地点:山东省济南市舜耕路40号山东财政学院
(1)山东财政学院人事处会议室(办公楼708房间)
联系人:赵亮联系电话:0531-82911165
(2)山东财政学院校医院
联系人:刘丽波联系电话:0531-82911195
五、面试、考核
山东财政学院人事处会同校医院成立招聘工作小组,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员进行面试和专业技术考核,确定初选人员汇总上报。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六、体检、录用
对通过面试考核人员统一组织体检,体检中出现身体不合格者或自愿放弃者,依次递补。体检后符合条件人员与山东财政学院按照人事代理有关程序办理录用手续。
七、附则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山东财政学院人事处负责解释。
二00九年十一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