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青岛市市北区教体局2009年公开招聘启事
山东青岛市市北区教体局2009年公开招聘启事
7月29日至30日报名
根据《青岛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暂行)》(青人发[2006]7号)的规定和师资需求,2009年市北区教体局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初中教师14人、小学教师42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范围
1、2009届青岛市生源普通高校全日制毕业生(含2008届青岛市生源普通高校全日制待就业毕业生。不含委培生、定向生),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人员不受生源地限制;
2、2006年、2007年青岛市生源参加山东省“三支一扶”毕业生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遵守宪法、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身体健康,体检合格。
(二)专业条件
具有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具有相应层次的教师资格证,报考学科须与所学专业一致。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必须具有师范类全日制本科教育经历方可报考。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报考者,可与其师范类本科所学专业对应报名。研究生以上学历应聘者年龄应在35周岁以下(1974年7月30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双硕士)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79年7月30日以后出生)。
符合招聘职位要求的其它条件。
具体招聘学科详见《2009年青岛市市北区教体局招聘教师计划》。
三、招聘办法和程序
公开招聘教师工作由区人事局、区教体局、区监察局组成招考办公室,按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组织实施。
(一)发布招聘信息
招聘信息公告在青岛人事政务网、青岛市北区政务网、青岛市教育局人事处网站发布。
(二)报名
1、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本人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2、报名时间:2009年7月29日—7月30日(9:00—11:30,14:00—16:30)。逾期不再受理。
3、报名地点:市北区教体局(明霞路37号,乘3路车动物园总站下车或乘1路、4路、25路、225路、307路、308路等公交车在延安路—三百惠车站下车)。
4、报名须提交的材料:需提交同底版3张1寸近期彩色免冠照片、《2009年市北区教体局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可在网上下载,见附件1)、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及学位证书、报到证、普通话水平证书、英语水平证书、荣誉证书等材料;2009年应届毕业生已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须出具就业协议单位同意其参加应聘的证明。上述材料均须提交原件和A4纸复印件一份。
由我省招募的“三支一扶”大学生,服务期满2年,考核合格,3年内报考的,笔试成绩加5分。在办理报名手续时,除出具当年毕业生就业主管机构签发的报到证外,“三支一扶”大学生要出具山东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签发的《招募通知书》和县以上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考核材料(以上材料均需原件及复印件1份)。符合加分条件的报考人员,经审核确认,在网上进行公示无异议后实施加分。
5、每人限报一个职位。招聘职位计划与报名人数形不成1:3比例的,计划聘用1人的,取消计划;计划聘用2人以上的,按1:3的比例相应核减。紧缺急需岗位报名形不成1:3比例的,可适当放宽。
6、参加笔试人员需交纳笔试考务费,收费标准为每人40元。
对特困、低保或困难家庭的报考人员减免有关考务费用(含笔试和面试)。报名时须提交以下证明材料: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A4纸复印件1份);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A4纸复印件1份)。
(三)资格审查
报名同时进行资格审查。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如弄虚作假经查证属实者,取消报考资格。
(四)笔试
笔试主要考察从事教师职位所需的基本素质和基本能力。内容为教育学、教育心理学相关知识及应用、综合知识等。笔试不指定教材。研究生以上学历的应聘人员不参加笔试,通过资格审查后直接进入面试范围。
笔试时间:2009年7月31日14:30—16:30
笔试准考证的领取:需由本人凭笔试报名缴费发票、身份证于2009年7月31日8:30—11:30到市北区教体局领取。
笔试成绩发布:笔试成绩定于8月5日在青岛市教育局人事处网站公布,同时公布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面试人员的确定:分学段及学科按招聘计划3倍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达不到3:1比例的学科,按基本分数线以上的实有人数确定。有研究生以上学历人员应聘的职位,按照该应聘人数增加面试人数。
笔试为资格考试,笔试成绩不带入面试。
(五)面试
面试包括说课和答辩两部分,主要考察教师职位所需的基本能力和专业水平,包括教学设计、教学能力、教学基本素养、教学思想和专业知识等方面。面试采取统一时间、统一地点,集中封闭的方式进行。分学段、学科根据面试总成绩(面试总成绩=说课成绩×60%+答辩成绩×40%)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考核范围人员名单。如面试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如笔试成绩仍相同的,组织加试确定。构不成面试比例的,面试成绩低于60分,不进入体检、考核范围。面试成绩通过青岛市教育局人事处网站公布。
面试准考证的领取:8月6日14:00—17:00到市北区教体局领取面试准考证。面试考务费按每人70元收取。
面试其它事宜另行通知。
(六)体检、考察
体检时间暂定8月13日。体检标准参照《山东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执行。体检时需提交面试准考证、身份证,体检费用自理。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由招聘学校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和职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现实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对考察对象进行资格复审,并写出书面考察意见。
体检、考察中出现的空缺,根据面试成绩按规定依次递补。
(七)公示
经体检、考察后,确定拟聘用人员,暂定于8月15日在青岛市教育局人事处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者,予以聘用。
四、聘用管理
根据国家、省和市有关文件和政策,对聘用人员进行管理,为其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聘用期满,考核合格者,予以续聘;不合格者予以解聘。
五、领导与监督
各有关单位要切实加强领导,认真履行监管职责,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考的有关规定,对招聘过程中违反人事工作纪律的行为要予以制止和纠正。招聘工作要主动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考试过程由区监察局全程监督。招聘教师工作咨询电话:83650757,监督电话:85801015,咨询时间为每天9:00—11:30,14:00—17:00。
更多信息请查询:山东公务员考试网 www.sdgkw.org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