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威海市公务员面试资格审查4月13日开始
根据《2009年威海市考试录用公务员简章》规定,经研究确定2009年威海市公务员笔试合格分数线为50
分。在合格分数线内按简章规定比例确定面试人员。进入面试的人员本人携带有关证件于2009年4月13
日-15日到指定地点(见附件)进行面试资格审查,在规定时间内未进行资格审查的,视为放弃。
考生资格审查时应提交《录用公务员报名登记表》、《报考公务员诚信承诺书》、1 寸近期免冠照片2
张(与报名时上传照片同底版)、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毕业生提交学校毕业生就业主管机构
出具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学校教务部门出具的学历学位证明)、笔试准考证、身份证、户口簿(
专科毕业生提供)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有工作单位的人员要提供具有人事管理权限单位出具的介绍信
;报考法院、检察院系统法官和检察官职位的考生还需提交参加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取得的法律职业资格
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报考市公安局、市森林公安局人民警察职位的,面试资格审查时需按要求进行身体初检。
附件:1、2009年威海市考录公务员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2、资格审查时间安排
二〇〇九年四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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